长和 2011-5-13 21:15
女人遇到强奸要配合
[font=宋体][size=5][/size][/font]核心提示:河南洛阳市一女子因为太漂亮,在被强奸时,不主动配合强奸,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3月26日电 该女子在被施暴时,因不配合强奸而导致对方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不配合强奸致死案”。本是健康快乐的宋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2009年2月21日22时,洛龙区关林镇一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单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刚吃过宵夜喝过酒的公务员江某盯上,江某按住宋丽的嘴将她拖到树林深处实施强奸,宋丽在被强奸的过程中没有配合江某,导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断,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况下,也不及时打120求救,导致江某失血过多而死亡。
2010年3月26日,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向洛龙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丽犯有故意伤害罪。
公诉机关认为,宋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宋丽的辩护律师认为,宋丽由于天黑加上慌张,没有发现强奸者受伤,更重点的是宋丽当时是处女,事后发现身上流的血以为是处女血,在不知道强奸者的受伤的情况下,所以错过了救人时间,加上强奸者事前服用伟哥(法医鉴定书标明),兴奋过度而忘记了流血,这是强奸不慎致死,所以宋丽在主观上并没有故意伤害江某。
另外,鉴于被告人宋丽在案发后认罪态度比较好,同时,被告人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悔罪表现,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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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判决根本让人无法接受,中国法律怎么了?应该判这女孩无罪,她是受害者,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才对, 这种男人死了活该!
这样的法官还是人吗?这女孩如果是法官的亲人,难道还会这样判吗?这是我见过史上最雷人的事了,可载入史册,臭名传之千古而不朽!
这是什么世道,这是什么天理!
tj123 2011-5-13 21:29
明明是假新闻,什么“中国法律怎么了”?上网也要分清楚,真的假的还是有分别的,上面的案例都是说发生在去年前年的事,你前两年在哪里看到过这样的新闻?可能是因为那个教兽说遇强奸时要主动递出避孕套引发的假新闻吧!
iawudngyx 2011-5-13 23:20
深表同情,这女子太无辜了点,
这事不知是真是假的,
村上秋树 2011-5-13 23:31
几个月前网上就出现这个类似的帖子了,应该是假新闻,是无聊的人编出来揶揄中国法律制度的。
niuniulzy 2011-5-14 00:28
如果连这个都是真的的话 我们法律就只能用搞笑来形容了
虽然在此之前它已经很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了 但是这个也太过了
540533041 2011-5-14 08:43
这玩意儿估计是假的。如果真是这样,俺们伟大的进步青年早就开始口水啦,而且社会真出这事情,那我们肯定能感觉到其他更不稳定因素的出现。
honggood 2011-5-14 10:54
这样的新闻一看就是假的,中国的法律是不完善,但还不至于到愚蠢的地步
bocfin2 2011-5-15 03:15
楼主呀,sis网上的网友不都是小白,下次别发这些无聊的假文章了,好吗?
lingfeng23 2011-5-15 08:32
我觉得这应该是假的,听起来实在太荒唐了!
iwanttoaccuse 2011-5-15 14:17
似乎很久以前就说过了,这是个假新闻。楼主发之前也要核实一下。建议版主今后对此类事也要加以关注。
hrg888 2011-5-15 14:56
这好像也不太公平,虽然。哈哈。什么世界啊。这样也要配合
shenwenqi 2011-5-15 22:02
这文章也太假了吧,反抗强奸应当算是正当防卫啊,居然被判刑,当读者是傻瓜嘛。
真是天方夜谭啊。肯定是假新闻。
zhaoyi567 2011-5-15 22:58
GCD制度下面的法律,那他妈的叫法律。
不用说肯定强奸的那个人,家里有背景
caobanzhu 2011-5-16 01:42
其实那个垃圾教授没说清楚,在艾滋泛滥地区,如美国黑人区、非洲等地,带套套是很好的预防。
但是还有前提条件,就是你没看清对方面孔,或者不能看清对方面孔,如果你看清对方了,还是得想尽办法反抗并逃生,因为强奸犯往往会因为怕暴露而灭口。
20080205 2011-5-21 22:09
太荒唐了,以后妇女遭受强奸的时候且不可反抗的太激烈了否则的话对强奸犯造成伤害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数流水 2011-5-21 22:52
现在哪里有什么公理不公理的,电脑是非黑白的年代,和文革有一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