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obanzhu 2009-12-13 05:51
为什么老太太不让他证明这钱是他的呢?我想不出怎么证明这1700是他的。
建议另一个人说这1700钱是他的,和这个“失主”抢一抢
syp3046 2009-12-13 07:42
很悲哀的事情,社会堕落到了一定的程度。人性泯灭到了极点
q5405964 2009-12-13 08:45
现在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缺乏互信,一有问题就会带着某种程度的恶意揣测对方,特别是对于陌生人,整个社会的导向好像都是教导你一定要戒备、提防,提倡的是所谓的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然很大程度上这也是有道理的,因为我们生活中确实有很多受骗上当的例子,但负面作用也很明显,比如本来想做好事的人碰到一些情况就会想会不会有问题,会不会给自己惹一身的麻烦等等,所以弄得现在做件好事也难,想做好事的人有了种种顾虑,自然缩手缩脚,慢慢的也就变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人心不古,社会的导向有问题……
zhangqiwl 2009-12-13 09:39
很疯狂,这个失主完全没有用大脑考虑问题,就是换个角度退一万步讲,就是捡钱的人贪污了6500元,但至少我还收回了1700元,比一毛钱都收不回来强的多。我还要感谢人家呢
meihuaquan 2009-12-13 10:45
我也同意您说的道德归道德,法律规法律。法律是基本的道德,只是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罢了。这是书上对法律的定义,但在某些人的手里,法力早已被揉捏成面团,不是原来的样子,你看看最近的法律案例,那一个不是选羊头卖狗肉。一个社会的风气坏了,那是需要更多的时间来纠正的,并且,法律有时候起不到道德作用。
就这个案子来说,很简单,还要什么狗屁律师,在他那里,法律是吃饭的家伙,你以为他会真的尊重法律?!都重最重要的是判定这个钱到底是不是失主的,钱的数目,丢捡钱的时间都要相符,最重要的是钱数是否相符。施主应该先证明这个钱是他的,既然钱数不对,就说明不是他的,没有必要和他有什么瓜葛。可以交到派出所等待真正的施主。
色零 2009-12-14 10:31
这篇报道我最早是在优酷上看到了 当时我就觉得这种人渣怎么还活在世上 你既然掉的是6500 那说明这1700不是你掉 你还厚着脸拿回了钱 还叫别人再拿出钱 我真为你的活在世上感到悲哀
平凡2 2009-12-14 11:25
現在做好事難,看到上面的例子,就知道做好事不一定會有好報
demoncopy 2009-12-14 11:55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delikaka 2009-12-14 12:06
这个案子比较好判,
因原告所丢失钱财为8200元,
而被告所捡为1700元,
所以被告所捡钱财并非原告所丢失,
1700元暂由当地派出所代为保管,
N年后如未能找到真正失主,
1700元将捐献给公益事业,作为公益金,
原告因诬告他人偷窃,
按照相关法令,
依法治罪.
赔偿相关的精神损失什么的~
简单的很!
jiaqiua 2009-12-14 12:11
好心没好报 现在这社会已经扭曲了 看钓鱼执法就知道来
xiezhifeng 2009-12-14 12:40
人渣太多,没眼看!国人素质太低了,但又有几个人去反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