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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男子不顾警察警告与未满14岁女友发生关系

这男的很不地道啊,我记得过早发生性关系是对身体有害的吧,道德上的事情如果是两情相悦那也不好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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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的力量是无法言语的强大,虽然没有大量的摄像头监视,但是凭其出色的第七感,任谁也无法逃脱其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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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一桩糊涂案子,男主角的确是法盲,做牢是应该的,不然以后没准还会干什么违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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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的也有事?男方可以去告那个小MM强暴他啊~笨,呵呵,不过这种事搞的人尽皆知也挺丢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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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同一个幼女发生性关系(未满十四周岁),不管该幼女是否自愿,强奸罪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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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的也犯法,未成年者主动保护,任何成年人都将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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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有情,妾有意,两厢情愿.
再说了,泼出去的水能收回吗,都那个是时候了,谁的蛋能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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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呢?小姑娘不懂事,怎么男的还那么糊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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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政绩呗,现在真的做坏事的警察都抓不到,很多简单的案子都破不了,只能办这种案子显示自己还在做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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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要小心啊 现在的孩子发育的都那么早 要做守法好公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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